遊戲人數:4~6人
遊戲時間:30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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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款歡樂的派對遊戲,機制為投票制,
規則簡單而且節奏快速,但玩之前最好先想想自己平時對其他人好不好,
否則不是中太多子彈而身亡不然就是得一直當俗辣,拿不到錢。
玩家扮演一群搶劫歸來準備分贓的大盜們,
但因為贓款喬不攏,所以必須用子彈來解決。
每個玩家都會拿到一把手槍、一個人物立牌和相對應的一套八張卡片,
其中五張上面寫著"click"的卡片表示空包彈,
兩張寫著Bang!的卡片表示一般子彈,
一張寫著"Bang! Bang! Bang!"的卡表示快速子彈。
將槍傷標記和恥辱標記放在一旁,另外將鈔票($5,000 - $20,000)洗混。
遊戲總共會進行八回合,
每一回合,先翻開五張鈔票放在桌子中間。
每個玩家選一張卡片蓋著,
其中一個玩家擔任教父,數到三後每個玩家選擇一位想攻擊的玩家,用槍指著他。
然後玩家觀察目前情況,教父再次數到三,
數到三後所有玩家要立刻決定
1.退縮,將槍放下,然後把人物立牌推倒,領取一個恥辱標記(-$5,000)。
將面前的卡片蓋著棄掉,退出此回合。
2.繼續參與此次的分贓。
處理完選擇退縮的玩家後再來處理想繼續分贓的玩家。
出快速子彈"Bang! Bang! Bang!"卡的玩家先打開,
被他的槍所指到的玩家領取一個槍傷標記,將他的卡片面朝下棄掉,退出這回合。
其他還沒退出此回合的玩家翻開面前的卡片,
如果是空包彈卡的話則沒事,一般子彈卡的話則被槍指到的人退出此回合並領取一個槍傷標記。
退出此回合的玩家將自己的人物立牌推倒。
一個玩家一回合可能得到一個以上的槍傷標記。
得到三個槍傷標記的玩家立即死亡,退出遊戲。
然後剩餘沒有退出也沒有受傷的玩家可以瓜分桌子中間的鈔票。
每份的贓款總值必須相同,
若有剩餘無法均分的錢則放在桌面,留到下回合。
贓款無法找換,所以有可能留著的玩家都無法拿到贓款。
例:5張鈔票分別是1張$20,000、2張$10,000及2張$5,000。
若由3人均分贓款,則每人可得$10,000,$20,000即留待下輪分贓。
若由5人均分贓款,則無人分得贓款,5張鈔票全數留待下輪分贓。
然後再開出五張鈔票,繼續下回合。
總共進行八回合,最後結算獲得的鈔票,每個恥辱標記-$5,000。
錢最多的玩家獲勝,如果平手,較少恥辱標記者獲勝。
如果還是平手的話,則最多槍傷標記者獲勝。
只有一人生還的話則他直接勝出,若無人生還則無人勝出。
在"特殊能力"變體中,總共有十張特殊能力卡。
遊戲前每個玩家秘密地拿取一張能力卡,
這些卡片或提供玩家永久或一次性的能力,例如:
-遭受四個槍傷才會死
-遊戲結束時每有一個死掉的玩家你就可以獲得+ $10,000
-得到死亡玩家的槍,在接下來的遊戲中你都有兩把槍
-可以使用快速子彈卡兩次
-手榴彈
在"臥底警探"變體中,每個玩家會獲得一張身分卡,
其中一張是警察,其他都是匪徒。
身份會一直保密到遊戲結束。
遊戲照往常一樣進行,但是當分贓時所有還留存的玩家在桌下秘密傳遞一張電話牌,
如果警察在其中的話可以選擇是否要呼叫總部。
如果選擇要的話就將電話牌翻面,
當電話牌傳過一輪後將它放在桌面,
如果是正面的話代表警察呼叫總部,
其他的玩家會開始懷疑誰是警察,翻開的話就放在桌面。
電話牌總共有三張,當第一次呼叫後,警察頂多只能選擇退縮一次。
如果警察被殺,那遊戲結束時最多錢的匪徒獲勝。
如果警察成功呼叫三次總部的話那他就單獨獲勝。
這個變體可以和特殊能力變體一起使用。
特殊能力為遊戲添加許多趣味,
不管是手榴彈、同時拿兩把槍之類的都會帶來許多威脅。
一般來講玩過特殊能力變體後的玩家很少會想玩基本版規則。
另外有些擴充加了特殊能力或武器,這也帶來許多樂趣。
臥底警探變體也很好玩,感覺有點像狼人。
玩家在拚命賺錢的同時還要找出誰是警察,
警察有時還要故意不呼叫總部來矇騙匪徒,
試著借刀殺人,讓別人被誤認而被殺。
身份牌不管怎樣要留待遊戲結束後才會分曉,所以玩家彼此間會不斷猜疑。
有些人比較喜歡單純玩特殊能力變體,
我倒是蠻喜歡玩臥底警探變體的。
搶錢對決節奏明快,而且讓人回想到想時候拿棍子當劍或是拿手當槍的童年。
規則很簡單又歡樂,所以帶新手時教學員稍微嘴砲一下就可以炒熱氣氛。
美版的槍是橘色的,德版的則是黑色。
對顏色有特別要求的玩家可以注意一下版本。